2021年11月,河南四季春园林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市场部人员在河南某地发现,有个体户未经许可,擅自种植公司授权品种‘四季春1号’紫荆树若干株,虽然侵权方为个体户小苗圃,侵权数量也较少,但出于更好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、打击侵权假冒行为、保障加盟成员合法权益、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考虑,四季春园林法务部在与其友好协商未果后,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,法院于2021年12月22日立案,并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对本案侵权方主要的判决如下:
4、侵权方须负担本案6000元的案件受理费。
本案是继‘四季春1号’紫荆树首次维权并取得成功后的第二次维权,同样获得了胜利,‘四季春1号’紫荆树的维权成功率高达100%。本案的侵权方虽然规模较小,但法院对侵权行为的判罚力度依然不减,彰显了国家对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决心。
本次‘四季春1号’紫荆树维权案的胜利,必将增强国内品种权人保护知识产权的信心,对有侵权念头的苗圃和个人起到一定的威慑和警示作用,同时也对苗木行业的品种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